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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西州贯彻落实《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》的情况
2017-05-31  
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、省卫计委、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《关于印发〈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〉的通知》精神,海西州委、州政府高度重视,将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作为经常性工作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并在十二届州委第13次常委会上作了专题研究。根据会议安排,州委组织部、州财政局、州人社局、州文体广电局、州卫计委等共同制定印发了《海西州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的十项措施》。现将此项工作报告如下:

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,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。我州作为一个地处青海西部柴达木盆地的民族自治州,地广人稀,高寒缺氧,常年风沙肆虐,大部分地区自然环境恶劣,广大干部工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,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心肺病等成为主要地方病,身心健康存在较多问题。为稳定干部队伍,鼓励干部踏实干事,体现对干部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,提出十条具体措施。

一、开展身心健康教育培训。把身心健康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,在党校等培训机构主体班次和“柴达木大讲堂”中增设干部身心健康课程。省外培训班次优先选派长期超负荷工作的基层一线、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干部。每年邀请省内外知名医院和对口援建单位高原病、地方病、慢性病、心理学、养生保健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来海西巡回义诊、开展健康教育、心理调适等专题讲座,通过发放健康养生宣传资料、订阅医药保健刊物等方式,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应对紧张工作、突发事件、调节心态的方法技巧,树立健康意识,掌握健康知识,践行健康行为,切实增强自我保健能力。

二、坚决落实干部休假制度。各地区、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,根据干部意愿,制定休假计划,建立休假登记制度,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由本单位实施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和鼓励干部休假,强力推动干部休假制度全面落实,做到应休尽休。因工作原因不能连续休假的,实施统筹灵活的碎片式、报账式、累积式休假制度,鼓励干部根据工作需要,将休假分段灵活安排,做到工作和休假“两不误”。休假期间外出的,路费(汽车或火车票费用)由工作地报销至西宁。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并经单位领导批准的,按规定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。五类和六类地区在原定休假政策天数的基础上增加5天。

三、定期组织优秀干部学习疗养。积极与援建单位、工会衔接,每年组织4-6期基层一线优秀干部学习疗养班,每期人数定为40人左右,疗养时间10天左右。疗养对象是省州级劳模、县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公务员、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、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人员。疗养地点一般安排在援青省份、沿海地区和中华总工会批复建立的工人(职工)疗养院(所),如:北戴河、杭州、厦门等地的院(所)。各级财政部门将干部疗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。

四、完善干部健康体检制度。将厅级、县级、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健康体检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2000元、1500元、1000元,并将体检费划入医保卡中使用,省内外能使用海西医疗卡支付的医院均可进行体检。开通干部体检绿色通道,统筹安排州市县在职县级以上干部到省州级定点体检医疗机构体检。发挥北京、上海、杭州等驻外办事处职能作用,为海西干部外出就医提供代办服务。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培训和心理检测,给予心理关怀和心理疏导,提高自我调适能力。建立干部体检档案制度、重大疾病情况报告制度和救助制度,实现连续管理。体检发现干部患有重大病情或特殊体征情况的,体检医疗机构及时向所在单位、卫生计生委及组织人事部门报告,视具体情况给予救助。

五、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。州卫生计生部门设立干部保健科,负责干部日常保健,指导各地区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干部保健工作,推动干部保健工作形成常态。指定州人民医院为全州干部保健基地医院,成立由内科、妇科、外科副高级以上等医师组成的干部保健室,定期为县级以上干部提供测量血压、血糖等保健服务,给予健康指导和治疗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、医疗机构免费为各级干部注射流感、23价肺炎、乙肝、甲肝疫苗,及早预防疾病发生。从基础设施、硬件设备、技术服务、专业人员等方面,加强州内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干部病房建设,努力改善医疗条件,为干部创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。安排专项资金推进惠民五项基因(肿瘤筛查)检测项目。完善分级诊疗制度,实行远程会诊费用补助政策,对干部远程会诊开通绿色通道,预约浙江、北京等线上知名医院,逐步提高全州医疗技术水平。提供蒙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,充分发挥蒙藏医医院“治未病”、养生、保健、康复等特色医疗作用。在海西州新建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或治疗中心,提高精神类疾病的诊治能力。

六、健全谈心谈话和心理检测机制。各级组织部门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室,采取预约或随机等方式,邀请干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,重点关注因工作压力大、家庭遭受重大变故、家庭生活存在困难等导致情绪不稳定的干部,建立干部谈心谈话档案,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状况。建立关爱干部专项资金,对生活有困难的干部给予帮助和扶持,切实解决干部家庭困难。结合体检每年为干部做一次心理检测,及时检查干部在心理上是否有“难承其重”的情况。对发现和检查出的重度心理疾病患者采取脱离工作强制休息,及时安排专门的心理健康师帮助康复;对中度心理疾病患者采取岗位调整、短期学习、赴外疗养等措施,及时给予心理关怀和心理疏导,帮助干部提高心理抗压能力和耐受力,形成健康的心理。

七、加强困难艰苦地区干部交流工作。建立西部偏远风沙地区和高海拔地区干部交流制度,对长期在西部偏远风沙地区和五、六类高海拔地区工作的干部可适当交流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或州(县)直部门工作,对夫妻双方均在乡镇工作无法照顾子女、老人的干部,在基层服务期满后,可适当交流其中一方到县直部门工作,对夫妻双方分居超过5年符合调动条件的干部,可在全州范围内按照本人申请调动岗位,给予优先安排。对选派到高海拔地区(乡镇)、自然环境恶劣地区(乡镇)、边远地区(乡镇)交流任职满5年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乡科级以上干部,确因家庭、身体等实际困难自愿申请调回原地区或单位的应予同意并安排岗位,充分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的真情关心和爱护。

八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和是非澄清机制。除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、生态破坏责任事故、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外,在符合纪律、法律和相关政策要求的条件下,对在推进改革中面对新问题因缺乏经验、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和错误的,在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中出现失误的,为推动发展而出现过失的,给予最大限度的宽容帮助。对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种上访、举报,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认真调查,仔细甄别,充分听取被检举、被控告人的解释和说明,作出客观分析。对经调查认定确属受到错告、诬告的干部,将核查结果向被检举、被控告人反馈,在一定范围内通报,及时澄清事实,维护干部正当权益。

九、丰富干部职工文化体育生活。积极发挥州民族文化活动中心、游泳馆、天文馆、体育场等各类群众性文体场馆作用,为干部免费开放,广大干部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各类文体活动,进一步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。各级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适时组织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,切实增强机关干部体质,增强干部的向心力、凝聚力,提升工作效能,营造丰富多彩、健康活泼的生活工作氛围。

十、加大离退休干部的关爱。加大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和老年大学软硬件建设力度,让离退休干部有学习、交流、娱乐、活动平台。加大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资金投入力度,建立离退休干部家庭困难帮扶基金,按标准纳入财政预算,解决身患重病、失去自理能力、高龄、家庭经济拮据和突发特殊致贫的离退休干部面临的现实困难。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和组织参观考察修养制度,将离退休干部慰问金纳入财政预算,并根据需要逐步提高。老干部局、驻宁干休所发挥职能作用,利用重要节点、重大节日等契机,适时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,组织离退休干部考察,解决离退休干部生活所需,努力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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